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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诉前调解为企解忧,鹤城法院“调”出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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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欣然 吴春奕  发布时间:2024-11-18 09:56:24 打印 字号: | |

“要不是法院组织协调,最终解除了资金冻结,公司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开下去。”近日,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云(化名)回忆公司之前的“官司”,特别感谢鹤城法院国际陆港法庭的大力帮助。


故事还要从2022年说起。

当年5月,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怀化经开区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并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

但一年过后,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申请推迟一年还清所有欠款。经双方协商,农行经开支行考虑到公司已经还款100万元,同意放宽期限到2024年5月12日。

然而,意外再次发生。今年6月,借款逾期后,尽管银行多次催收,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仍然不为所动。

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贷资金不受损失,今年6月14日,银行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国际陆港区法庭申请诉前保全,即对公司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

对此,鹤城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冻结陈云名下银行存款800万元。

“银行账户上的钱是公司管理的商场里几百个商户的营业款,被冻结了让他们怎么做生意啊!”账户被冻结后,陈云坦言,账户资金并非个人所有,请求法院依法主持与银行协商还款方案。

“这个问题比较棘手,资金冻结可能影响数百名商户的正常经营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兑现,要积极稳妥处置。”承办法官陈林联合特邀调解员林小梅立即与农行经开支行联系。

鹤城法院组织了多轮协商,今年7月,双方终于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先行分期偿还本金,而后分期偿还已欠利息及后续利息。

7月22日,经农行经开支行申请,鹤城法院对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及陈云名下银行存款800万元解除冻结。


“怀化某商业管理公司是国际陆港大力招商引进的企业,管委会也十分重视。法庭选择了诉前司法确认的方式减轻了企业可能承担的诉讼费压力,又迅速解冻账户,尽量避免了对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副主任李先曙为国际陆港区法庭的工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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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