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旧人民法庭
近年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罗旧人民法庭积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加强司法供给力度,持续激发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工作实绩描绘辖区基层治理新“枫”景,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罗旧样板不断取得新成效,书写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新实践。
坚持党建引领 激发纠纷化解“新活力”
2023年6月27日,芷江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芷江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办案”的工作思路,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法院及人民法庭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方位、全过程,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积极开展“四强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等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发挥“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庭各项工作中,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芷江是首个接受日寇投降的受降地,是和平文化名城,“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浸润人心。罗旧人民法庭辖4个乡镇,5万余人口。在党建工作的引领推动下,罗旧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高效”工作主题,厚植为民情怀,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坚持“调解优先,人和为贵,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奏响民商事案件调解和谐曲,依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年均办案300余件,其中调撤结案在7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9%,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为推进辖区社会治理贡献了法庭力量。
坚持党员带头 打造化解纠纷“主力军”
2021年12月,芷江法院人民法庭联合党支部在罗旧人民法庭成立。罗旧法庭立足这一优势,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干警为“带头人”,带动全庭干警着力推进审判质效和多元解纷“双提速”,对当事人的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做到“哪里有纠纷,党员就去哪里;哪里有需要,党员就在哪里”,确保为民解纷“不打烊”,司法服务“不缺位”,纠纷调处“零距离”。仅今年以来,党员干警为辖区群众办实事25件。
今年5月17日,罗旧人民法庭在立案前成功调处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17名务工农民不用打官司就拿到了被拖欠近10年的劳务报酬,对调处该案的法庭联合党支部委员、罗旧法庭庭长刘艳非常感激,并送上锦旗致谢。
为了充分发挥法庭全体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院党组注重将党员力量与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在每个法庭至少设定1个“党员先锋岗”,推动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与辖区综治工作深度融合。注重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确定1名院领导对接指导1个人民法庭,抓实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普法宣传、邻里家事诉讼示范、参与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平安建设”工作,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下庭调处纠纷全覆盖,群众有需要,党员法官就能到,化解矛盾纠纷就能成。
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中,罗旧人民法庭坚持做到“五个靠前”,总结提炼出了“过滤分层递进式”特色调解法,有效提升了诉前、诉讼调解工作质效,使诉前调解率、诉讼调解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其标杆示范作用同时也带动促进了其他4个人民法庭矛盾化解工作能力和质效的提升。
深化源头治理 构建多元解纷“新‘枫’格”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秉承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为全面深入推进纠纷化解工作,罗旧法庭积极担当作为,优化纠纷调处工作模式,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前移,触角前伸,既“抓后端、治已病”做好做优审判工作,更“抓前端、治未病”,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
诉前联动发力,减少诉讼增量。罗旧法庭运用“党建+”思维和工作方法,发挥诉前“前哨站”作用,全面加强与辖区4个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联络、排查、调处工作,对潜在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前端化解,做到信息共享、风险共判、纠纷共治,将大量纠纷消灭于未然,化解于萌芽状态,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不出村。今年来,仅罗旧法庭诉前成功调解案件69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7%。
诉中激活“能动力”,提高办案效率。罗旧法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急群众之所急,加强案件流程节点把控,全力做好案件排期、庭前准备、阅卷、开庭、合议、判决、送达各环节工作,夯实后期快速审判基础,促进案件高效办理。今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312件,结案率为98.5%。
诉后靶向发力,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如当事人对案件的判决不服,情绪激动,为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罗旧法庭注重跟踪研判,将该当事人情况推送派出所、司法所,并联动所在村委会对其耐心讲解分析,解开心结,最终促使当事人对案件裁判表示认可,实现服判息诉的办案目标。
坚持内外联动 搭建多元解纷“连心桥”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让法庭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活起来”。不断强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等“五老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切实化解案件纠纷;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凝聚“法庭+N”的多元解纷合力。今年来,罗旧法庭庭长刘艳列席辖区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项会议10余次,现场解决辖区重大矛盾纠纷9起,指导调解矛盾纠纷20余起。
积极融入全县社会治理大格局,实现“内外联动”。建立法院主导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5个,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局、公安、金融机构等对接渠道。整合人民调解等多种非诉解纷资源入驻法庭,罗旧人民法庭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聘请2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在罗旧法庭辖区内的乡镇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司法所干警、公安派出所民警、综治专干、人大代表及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园区骨干企业中择优选取调解员若干人,在法庭的指导下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成效非常明显。2021年以来,罗旧人民法庭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调解率每年在70%以上,其中今年来达到了75%,平均调解时长7天。
今后,罗旧人民法庭将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有效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助力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当地”,绘就辖区社会治理好“枫”景,书写辖区平安建设新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