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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院:诉前“保全+调解”,刚柔并济化企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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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蒙  发布时间:2024-11-13 09:41:42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对方公司能这么快地同意还钱,诉前保全太有用了!你们是我见过的出具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最快的法院!”某建设公司代理律师由衷地说。


近日,沅陵县法院立案庭通过“保全+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充分发挥“以保促调”制度优势,通过诉前保全,促成双方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企业纠纷,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诉前保全 及时响应

某建设公司与某教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因该教育公司未按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产生纠纷。“被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我们担心他转移财产,希望马上进行财产保全!”某建设公司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向沅陵法院立案庭递交了立案材料和财产保全申请书后说道。

窗口立案登记后,立刻将申请书移转给诉前财产保全团队。为尽快实现保全目的,保证案件向实质性化解方向推进,诉前财产保全团队在收案后迅速开展材料审核,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依法予以冻结。



诉前调解 高效解纷

在诉前保全顺利开展的同时,诉前调解也在有序推进。考虑到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实施保全措施后,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当即与被申请人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在判断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

调解过程中,诉前调解团队向诉前保全被申请人言明利害,告知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和保全财产的强制执行风险。且因该案已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如不及时履行,将会影响公司开展正常的交易及其他经济活动。在诉前调解团队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 保驾护航



签署调解协议后,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书加上一份法律保障。法院与双方当事人确认了调解协议书细节内容,充分释明了司法确认后的法律效果,并于当天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协议有效。确认完成后,被申请人将剩余款项一次性还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该解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结束后,保全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向诉前调解团队说到:“从申请保全、诉前调解到司法确认,沅陵县法院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每一通电话咨询、每一次递交材料都能真真切切切地感受到司法温度!”

下一步,沅陵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坚决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来源:沅陵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