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9时,在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肇骁、孙跃、胡沙斌、赵彬、李剑、祁文平、李承庭、杨新、张南桂、刘雨露、李群星、郭新祥、陈津、向勇梅、石旭、管美华、李灿、马继春、游涛、方俊惠、胡长保、田序青等22名罪犯减刑案件。
特此公告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