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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强制腾房“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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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夏碧  发布时间:2024-11-11 09:26:12 打印 字号: | |


“现在酒店里还有客人,你们这样执法,干扰我们做生意,我要报警,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近日,在鹤城法院强制腾房现场,案外人刘某任的妻子和涉案房屋承租人情绪激动地叫嚷着企图阻碍执行。

案情回顾

该案是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案外人刘某任因房地产开发向申请执行人唐某华、艾某有借款,因刘某任未按期偿还债务,唐某华、艾某有遂诉至法院。2010年4月6日,法院作出了将刘某任所有的位于怀化市锦溪北路的涉案房屋作价221万元交付给唐某华、艾某有抵偿债务及相关费用的执行裁定。因涉案房屋手续不全,二人未办理过户手续。后该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被依法予以撤销。此后二申请执行人一直未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

2010年至今,案外人刘某任在已知涉案房屋已被裁定作价抵偿债务及相关费用,仍然将涉案房屋出租给蔡某红和杨某藏用来经营酒店。唐某华、艾某有遂向法院申请腾空房屋。

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3年12月27日依法判决蔡某红和杨某藏限期将酒店腾空并将涉案房屋交付给唐某华、艾某有,但其对法院张贴的腾房公告视若无睹,仍然开展生产经营事项,申请执行人无奈遂申请法院强制腾空搬离。

案件执行过程

执行当天,20余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整装待发赶赴现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证人员现场监督。

“现场警戒组马上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

“视频录像组注意全程摄像,保存视频证据。”

“清点组将物品及物品清单交给被执行人,立即撤离。”

到达执行现场后,鹤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执行局局长周武立即下达执行指令,执行干警们分工配合、通力协作。

腾房工作热火朝天地进行时,案外人刘某任的妻子和涉案房屋承租人情绪激动地叫嚷着企图阻碍执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执行局局长周武便现场对二人做思想工作。一番劝说下,二人同意配合执行,主动清空酒店物品。

最终,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强制腾退涉案房屋并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顺利解决了多年的烦心事,唐某华、艾某有为表感激,亲自到法院为执行干警黄婕婕和邓集鑫献上锦旗。

法院执行有力度,群众权益有保障。鹤城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各种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以“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回应当事人的殷殷期盼,用扎实的执行成效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来源:鹤城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