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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闹“分家”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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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淑芬  发布时间:2024-10-29 16:09:28 打印 字号: | |

“赵院长,真的太感谢你了,因为我们老两口的事三番五次到村里来帮忙调解......”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本该是安享晚年的岁数,但两位老人却闹起了分家,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七旬老人做出如此决定?


案情简介

梁奶奶与向爷爷生有四个子女,早年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在梁奶奶新修的住宅内。近年来,双方多次因琐事发生矛盾,现梁奶奶要求向爷爷搬离现居住的住宅并支付往年借款。向爷爷因无其它住宅处不愿搬离,双方分歧意见大,难以调和。


解纷过程

在一次“一乡街一法官”联席会议上,联系该乡的洪江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东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联合乡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派出所、乡司法所和村委会人员进行联合调解,并于次日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没承想,两位老人来到现场后,由于前期各方情绪和矛盾的积累,加之房屋分配、借款金额问题难以明确,双方分歧重重,互不相让,女方不断哭诉过去种种,男方也态度强硬,第一次调解工作就此陷入僵局。


考虑到该案涉及家庭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及遗留时间长的问题,赵东吾决定调整调解思路,从情理角度入手。在第二次面对面的调解中,秉持“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理念,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醒双方应多为子女着想,互谅互让、以身作则,促进家庭和睦,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终于,在大家不断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愿意作出让步并当场签订承诺书,至此,这起几经周折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两位老人压在心里多年的“烦心事”得以解决,这也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细微之处体现司法温度。洪江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把关爱、理解、体恤的司法精神融入办理案件的全过程,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



 
来源:洪江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