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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预告强威慑,二次拘留破坚冰
——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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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俊楠  发布时间:2024-09-20 10:31:11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向被执行人发出辰溪县人民法院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对失信者展现了强大的司法震慑力,明确表达了法院对拒执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拒执行为者敲响了警示的钟声。

在李某某诉周某某、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周、段二人全无还款意愿。进入执行程序后,二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甚至逃往外地躲避执行。法院及时冻结了二人的账户,并将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在执行干警紧急出动,依法对段某某予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之后,周、段二人承诺在三日内支付十万元案款。可直到段某某拘留期限届满之际,周某某都未履行分毫。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执行干警遂向周某某、段某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责令二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二人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执行干警再次对段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司法权威的强力震慑和警示下,周某某意识到自己的拒执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终于服软。几日后,周某某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将十万元现金悉数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手中。

这份具有预警性的《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是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做出的一项重要司法举措,是执行干警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基础上致力于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做出的尝试与创新。下一步,辰溪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审视和应对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在兼顾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同时,也要找准执行力度的平衡点。既要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精神实质,也要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加强对拒执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让无视法律权威的失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来源:辰溪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