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高效调解一起保险纠纷,既做到了为审限“提速”,也成功为企业“减负”。
2019年,原告某医院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单》,后出现医疗事故,原告先行赔付钱款给了患者,就此医疗事故原告多次向被告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故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认真查看证据、研究案件细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调解中,法官因势利导,采取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疏导和释法明理,终于促成双方和解,保险公司同意半月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保险理赔款。
下一步,沅陵县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减少企业的诉讼成本和经济负担,切实把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