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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大显成效 巧化分家析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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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雅 黄俊楠  发布时间:2024-08-09 15:12:13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与政府的调解,终于把我们家这么多年的矛盾解决了。”近日,辰溪法院联合政府、村委会,经多次斡旋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矛盾突出的分家析产纠纷。这声道谢,意味着一场持续了十年的家庭风波终于止于平息。

“作为继承人,政府征收祖屋的补偿怎么都应该有我的一份!”调解室里,一谈到“房子”和“钱”的事情,原告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

原来,原告与被告系同母异父的姐弟关系。原告外嫁他村之后,父母一直随弟弟家庭共同生活直至去世。2014年,政府对原被告祖屋进行拆迁征收,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签订房屋征收协议,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原告要求获得自己的分房份额,经多年上访未果后,只能寄希望于法院。

“你已经嫁出去那么多年了,按农村的习俗,你不用给父母养老,就不应该再回来要娘屋的财产。”在被告看来,原告在夫家落户并分得田地,就不得再回娘家来争取所谓的家产,其索要祖屋征收补偿的做法是不合情理的。政府和村委会的调解工作也因此频频“碰壁”。

原告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发现,该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遗产继承权问题,并牵涉到了现有法律与当地旧有习俗的融合问题。案涉祖屋年代久远,原被告双方对祖屋房屋结构、面积等细节说法不一,现祖屋已被拆除,无法查清。且本案纠纷持续时间长,双方积怨较深,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

经过多次的走访、调查,承办法官与村书记、政府干部进行了多次沟通。为有效化解双方冲突,同时避免新矛盾的发生,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依次与二人进行沟通。

法官围绕继承问题为被告“说明法理”,指出其观念中的不当之处并予以指正;同时再从亲情出发为原告“讲透情理”,唤醒姐弟俩多年的感情。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调解期间,当事人的子女、亲属以及代理人为促成原被告和解也提供了诸多帮助和支持。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辰溪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是有效处理农村旧有习俗与国家法律二者关系的一次重要实践。下一步,辰溪法院将努力提升民众对国家法律的认同感,活用善用调解手段解决民众利益诉求,以法理情融合互促的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辰溪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