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靖州法院成功调解四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了企业因涉诉带来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多方共赢。
原来,被告姚某、尹某、冯某、杨某4人进入原告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该公司派遣四人到靖州某企业工作数年。由于该企业工作调整,决定在现有在岗劳务派遣人员中以考试的方式择优续聘部分工作人员,被告4人因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企业续聘要求,因此,原告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为由与被告终止劳动合同,但双方就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数额争论不断,最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系列案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涉案企业诉累,以调解方式柔性化解矛盾是最佳选择。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
“作为企业,应当合理合法聘用劳动者,要遵守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劳动争议案件后续程序比较特殊,后续面临的诉讼成本,付出的时间、精力也会增加,长时间的司法程序给你们也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是最佳途径……”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紧扣双方争议焦点,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抽丝剥茧地为双方分析利弊,又结合类似案例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答疑。承办法官也给出了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为双方友好协商提供参考标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形成合理预期。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慢慢解开了“法结”,也解开了“心结”。
最后,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某劳务派遣公司分别给付被告姚某、尹某、冯某、杨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2000元、11350元、11000元、13290元。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接下来,靖州法院将以开展“五新四城•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不断为县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服务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