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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鸟反成“笼中鸟”——新晃一男子非法捕猎画眉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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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立英 唐林枫  发布时间:2024-06-26 16:03:02 打印 字号: | |

宋代诗人欧阳修在其诗词《画眉鸟》中写道:“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画眉鸟在我国南方地区有将其作为斗鸟饲养的历史,然而如今捕捉、饲养画眉鸟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间,吴某明知不能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葛梨粑”山场、“走私店”山场、“款坳”山场等山林,使用诱鸟器、捕鸟网进行非法狩猎十余次,共捕获疑似画眉鸟26只,用于自行饲养或出售,另从他人处收购疑似画眉鸟1只用于出售,共获利 1860元。期间,其自行饲养画眉鸟部分因饲养不当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处疑似画眉鸟活体6只。经鉴定,上述6只疑似画眉鸟确定为乌纲雀形目噪鹛科噪鹛属“画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为30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猎捕、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其悔罪表现等因素后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2021年2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鸟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就意味着我们要与熟悉的画眉鸟“保持一定的距离”,一旦超过“必要限度”,非法猎捕或贩卖等就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美好也只可“远观”不能“亵玩”。

同时,生活中常见的野生的麻雀、青蛙、野兔、蛇等,都是“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掏麻雀窝、捉青蛙等人们习以为常的调皮玩乐,很多人却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值得警醒。

野生动物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大家要时刻紧绷生态保护之弦,注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共同建设我们美好和谐的家园。

 


 
来源:新晃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