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会同法院团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以转账的方式给付原告赔偿款。双方均对此次承办法官的能动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
2022年2月,胡某某与林某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车辆让行问题发生争吵。双方在争吵过程中,唐某某(系被告林某某车上乘坐人员)不慎导致罗某某(系原告胡某某车上乘坐人员)倒地受伤,原告罗某某的亲属遂报警。后罗某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罗升多次询问当事人,并依职权到派出所进行调卷,向承办民警了解情况。考虑到原告与被告系同乡,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因双方情绪激动且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纠纷,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他们从未来探望过,并且仅支付了一千块的医疗费,态度太恶劣了!”原告对被告的行为很气愤。
“他们害得我差点因为这件事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作为刑事案件而立案,和他们没什么好聊的。”被告唐某某表示。
承办法官进一步深入地分析案情,认真研判矛盾症结所在,再次组织调解。
“这本来是一件小事情,你们动口又动手,把小小矛盾演变成不可收拾的争端,既影响了邻里关系,又给你们造成了损失。被告你的行为导致原告受伤,现在不赔偿不道歉,从哪方面讲,你都不占理。原告你在事情的起因上也有过错。”
原、被告听了这话后,态度缓和下来。承办法官又设身处地宽慰双方:“在这个事件中,各自退让一步又有何妨。”最终,原、被告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调解。
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消除了原、被告“破罐子破摔”的负面情绪。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八点,通过长达数小时的努力,原、被告双方放下成见与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愿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四万余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走出法庭的时候,月亮已经挂在了树梢。
“遇事需冷静,切不可鲁莽行事,否则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回去的路上,法官提醒双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