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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营啦! ——湖南法院首家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开营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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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炜  发布时间:2024-06-05 11:29:39 打印 字号: | |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这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人民群众日常的生活准则!”怀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左牧多次表示,“人民法院在发挥司法审判功能的同时,一定要重视延伸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此,在第53个“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怀化中院联合洪江市法院倾力打造的湖南法院首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正式开营。

        宪法前的承诺

“从今天起,我要做一名环保小卫士!珍视天空,关爱大地……”2024年6月3日清晨,随着洪江市托口镇中心学校40余名学生稚嫩地承诺声响起,湖南法院首家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迎来了第一批学生。

为了践行“两山”理念,在青少年心中种下生态环境保护的种子,怀化法院在国家3A级景区——湖南洪江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旁建成了湖南法院首家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研学营地内设立了法治研学楼、环保典型案例栏、法治长廊、宪法广场、法治书吧等场所。怀化两级法院将不定期以“知识科普+节点普法+案例警示”的模式,在营地内组织青少年开展环保普法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提升青少年环保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很荣幸成为第一个在营地内宣誓并写下承诺的人,我会牢记今天在宪法前的每一句承诺,守护沅江母亲河,守卫英雄雪峰山!”洪江市托口镇中心学校的蒋林露郑重地在签名板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后,激动地表示,从今以后,自己将时刻牢记环保小卫士的身份,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

模拟法庭内的法槌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阳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三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拉开了研学营地内模拟法庭的序幕。

台上,九名同学分别身穿法袍、检察官制服、律师袍、警服,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法警、被告人有模有样地进行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宣判……还原庭审的各个环节。台下,旁听人员时而起立,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一举一动皆被审判台所牵引。

“没想到第一次走进法院,我就能穿上法袍,坐在审判台上。当法槌敲响的那一刻,我的眼睛湿润了,差点说不出话来……请大家监督,从今天起,时时刻刻我都会以环保卫士的身份来要求自己!”

“法律不应该是高高在上的,而应该是有血有肉的,只有让青少年走进法院,通过沉侵式体验让他们了解法律,认同法律,才能更好地在他们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洪江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湘云告诉记者,法院特意以发生在洪江市托口镇的真实案件,作为此次模拟法庭的原型,通过让孩子们还原庭审现场,发挥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作用。

一场模拟庭审胜过一百句宣教模拟庭审结束后,听着孩子们兴致勃勃讨论案情、点评庭审过程、看着孩子们好奇地打量法庭设施、争着坐上审判台抚摸法槌的情形,怀化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向敦来有感而发地说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种在青少年的心中,是我们环资审判人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

法治书吧里的抢答

“从2021年起,洪江市境内的天然水域可以捕鱼吗?为什么?”
  “不能,因为十年禁渔!”
  “如果喜欢钓鱼,应该怎么样才合法?”

“一人一杆一钩一吊……”

……

模拟法庭结束后,怀化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炜为洪江市托口镇中心学校的学生们和家长代表上了一堂名为《呵护生态环境 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课。法治课选取四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通过视频、图片、小故事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学生及家长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解读了环境资源审判中替代性修复理念。

“以前总觉得法律很深奥,法官很神秘,通过今天的活动,我觉得法律不但是通俗易懂的,还生动有趣!”捧着一大摞“抢答赛”战利品的向镜霖信心满满地宣称,自己以后要学法律,要当环资法官,要守护绿水青山!

 

灿若云霞的栾树花绿草如茵的宪法广场、生动有趣的漫画围栏、曲径通幽的百法长廊……怀化两级法院倾力打造的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在这个夏日里定会在无数孩子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亦会成为怀化法院环资人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新起点!


 
来源:中院民三庭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