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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择警用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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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7 10:24:14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我院警用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

3.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递交资料及要求

(一)递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要求

1、按要求提交的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一式2份;

2、所有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

3、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四、报名和审查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携带资料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902办公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2024年5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截止)。

(二)初步审查

由本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是否符本公告要求进行审查,淘汰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874577752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7日  


 
来源:怀化中院行政科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