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5月9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为县波洲镇长塘坪村鲤鱼溪组6名农民工成功兑现案款1.2万余元。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师、张某玉、张某和、姚某香、吴某告、张某珍与被执行人姚某玉、张某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姚某玉与其丈夫在波洲镇长塘坪村鲤鱼溪组修建房屋,召集申请执行人帮忙修建,但一直未付劳务工资,经波洲镇调委会调解多次无果后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姚某玉、张某迟迟未按调解书上确定协议履行义务给付欠款,张某师、张某玉等6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波洲镇长塘坪村找到姚某玉了解详情,经过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沟通、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并联系其亲属做思想工作。最后,通过联系到姚某玉的堂哥,其表示愿意借钱给姚某玉、张某兑付执行款。“今天收到钱,我们真的打心底里高兴,感谢法官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6名农民工一边签署执行款收条,一边纷纷表达感谢。至此,该系列案得以圆满执结。
民生案件无小事,倾力执行暖人心。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是维护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新晃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队伍综合素质及执行效率,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来传递司法的“热度”,守护民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