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远赴新疆乌鲁木齐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执行案款,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权威。
原告曾某在新疆从事外贸生意,通过其朋友所在公司名义与外国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并开具税务发票。2019年12月18日和2020年7月27日与外商进行贸易时,开具了两张发票。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司进行出口退税,两次共计退还税款138628元。被告从该公司领取132628元退税款后,退还了80000元给原告,尚欠58628元未退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5862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溆浦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网上冻结、扣押、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多种措施,但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案件陷入僵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乌鲁木齐市,并在当地法院及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获取到被执行人居住地址,在当地民警的联系下,找到了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溆浦法院执行干警克服了地域、语言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困难,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刚柔并济地耐心劝说及感化教育下,哈尔肯·阿某西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因自身经济困难,希望能分期履行,执行干警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分期还款。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第一笔款项,并于近期将剩余欠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虽难,但决心不减,路虽坎坷,仍无怨无悔。此次异地执行迅速果断,成绩显著,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的不法行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溆浦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初心,敢于担当、不惧困难,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强制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