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枫桥式人民法庭”湘西片区创建工作座谈会在怀化召开
分享到:
作者:蒋莹  发布时间:2024-04-25 18:45:32 打印 字号: | |

在鹤城法院国际陆港区法庭调研

在怀化中院召开座谈会


       怀化法院网讯  4月24日,省法院副院长曾东楼一行在怀化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并在怀化中院召开湘西片区创建工作座谈会。怀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左牧,湘西中院副院长孙红梅,怀化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谌香菊,张家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洁,怀化6个基层法院院长、12个法庭庭长,张家界中院、湘西中院、怀化中院相关负责人员参加座谈会。

当天上午,曾东楼一行前往鹤城法院国际陆港区法庭调研,实地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法庭新建地选址等,听取了国际陆港区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曾东楼一行充分肯定了国际陆港区法庭取得的工作成效,强调要紧扣高质量发展,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创新引入市场化调解机制,共促民商事纠纷诉源治理,为国际陆港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座谈会上,张家界、湘西、怀化中院及怀化部分基层法院、法庭逐一汇报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亮点、成效及面临的困难问题。

左牧对省法院曾东楼副院长一行来怀调研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怀化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思想认识,持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坚决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与怀化法院“司法品牌塑造”工程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具有怀化地域特色亮点的人民法庭工作品牌,以高质量人民法庭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曾东楼强调,要切实扛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庭党建引领作用,把牢创建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把握六大体系和二十项考评指标,主动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立足辖区特点,着力创建特色“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要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实际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好创建经验。坚持效果导向,实现“一庭一特色”,形成品牌效应,集中宣传推广。坚持目标导向,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中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