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为深入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之“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活动,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12月29日,芷江法院执行专班赶赴芷江县某商场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开展强制执行。
2004年上半年,唐某、李某1和李某2三人分别购买了位于芷江县某商场的多家商铺用于商用。同年8月,蒋某也购买了该商场的多处门面用于商用。不久,蒋某在未征得商场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所有业主共同共有的商场通道楼梯一楼休息台处的墙体开凿了三个门洞并装修成大门和窗户,用于通向其门店夹层以招揽顾客,此举引发了与唐某等三人的纠纷,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后唐某三人将蒋某诉至芷江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蒋某将凿开的三个门洞封闭,恢复原状。一审宣判后,被告蒋某因不服判决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了被告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蒋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唐某三人遂向芷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多次无视警告,芷江法院遂决定开展一次专项大执行。为确保行动成功,执行专班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进行了风险评估和现场勘察。在执行现场,执行专班成员根据预定方案快速进行编组分工,对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执行过程透明。同时,执行干警还主动向围观群众简要讲解案情并进行现场普法宣传,以正视听。经过7个多小时的执行,在人大代表的见证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涉案的三个门洞被全部封闭,楼道墙体得以恢复原状,本案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此次强制执行行动,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芷江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开展专项执行、提升执行质效和加大宣传引导等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