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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中院开庭审理怀化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社会组织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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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宝林  发布时间:2024-01-02 08:19:32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与被告唐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是怀化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社会组织提起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5月24日22时许,被告唐某某携带一套电鱼设备前往沅水流域洪江市江市镇红莲洑水村24组沅水河段电鱼,晚上12点左右被正在巡逻的民警现场抓获,供认了其在此水域电鱼共达18次、获利2000多元的事实。经专业机构鉴定,唐某某电鱼行为造成水生物资源损害等直接损失1358.8元、间接损失13588元,造成损害总价值达14946.8元,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发后,经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社会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既实现了保护环境、生态修复的目的,也能够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的队伍中来,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代理律师表示。

2023年以来,怀化法院大力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延伸审判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运用复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判后修复机制,确保公益诉讼判决真正履行到位,让生态修复理念落到实处。


 

来源:怀化中院民二庭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