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及时将10万余元农民工工资款发放到位。
案情回顾
2021年,原告徐某等五人为被告申某承包的工程运输砂石,双方约定了运输价款,原告履行完毕运输义务后,申某仅支付徐某五人部分运输款后,便不再支付,剩余运输款经徐某等人多次催讨,申某仍未支付,徐某等人遂诉至法院。经办案人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到后,被告申某一直未能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询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申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某躲藏,以各种理由推托逃避执行,怠于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通过向申某发送电子送达法律文书被申某接收时显示的IP地址,发现申某活动位置,经多方调查发现申某现驾驶一辆非其名下车辆在新晃县内,执行干警立即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该车辆进行布控,终于在新晃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申某,并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执行干警宣布立即对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申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表示立即筹措资金偿还所欠运输款。申某于当晚十点将所欠资金筹齐交于执行干警,并写下悔过书。
下一步,新晃法院将扎实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涉民生涉民企案件执行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穷尽执行强制措施运用,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中的“纸上权益”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