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靖州法院坳上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协调,被告清偿完毕,双方妥善解决纠纷,原告申请撤诉。
2020年,被告孟某向原告提出借款30万元。原告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转账,被告孟某、被告某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未按期还款,原告多次催促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还款并支付利息共计39万元。
受理案件后,为快速掌握案情和矛盾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最佳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承办法官迅速查阅案卷,并与被告进行电话联系,因被告电话未能接通,便驱车前往被告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城步县城找到被告了解具体案情。被告称因资金紧张,导致未能按约定向原告支付欠款。在详细地了解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认为简单地一判了之不利于双方纠纷的解决和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告知双方预期风险,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事实为依据,从法理、情理上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对该案申请撤诉,被告按调解协议约定向原告转款22万元,半个月后将剩余17万元还清。
签完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欲言又止,见到此景,法官说道:“那双方就握个手吧,此前的矛盾也就一笔勾销了!”,于是双方当事人微笑着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靖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涉企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现涉企案件灵活快速处理,减轻企业诉累,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助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