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法官您可得帮我啊!他这钱都欠了8年了,数额也不小,儿女读书,抚养老人都紧缺着钱,真希望能早日拿到这笔赔偿款。”听完张某的倾述,本院执行局迅速带队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中。
案情回顾
2014年,张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孙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张某受伤住院,经司法鉴定构成9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某向麻阳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孙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未按协议期限义务,拖延至今。
强制拘留
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范围,也是麻阳法院“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六大重点案件之一,因此本院高度重视,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8月23日,本院执行局带队赶赴被执行人的家中,将被执行人孙某依法拘传至麻阳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明确告知;“如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现场还款
在执行法官耐心地劝导下,被执行人孙某同意支付所欠赔偿款,并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款项,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保护。
下一步,麻阳法院将继续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对于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重点关注,进一步加大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方位强化执行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用实际行动提质增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