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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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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政科  发布时间:2023-07-31 09:20:41 打印 字号: | |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申请报废处置国有资产的批复》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处理物品

家具类资产156件(套)

二、报名时间

2023731—202382日,每天上午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902办公室

联系电话:19892999618、19892999878

联系人:王兴、李朝文

四、购买方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企业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有意购买方必需到现场进行考察。

3.我院将采取现场竞价的形式确定购买单位,竞价时间为202383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918会议室,竞价时需提供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以最高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4.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货款缴纳至我院提供的账户,并将缴款凭证交至我院行政科。逾期未缴纳成交货款视为放弃购买,购买权顺延至报价第二高的单位,以此类推。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5.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三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逾期未清运,我院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对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我院在成交价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我院有权追偿。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731

 

 

来源:中院行政科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