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7月19日,靖州法院联合共青团靖州县委、靖州县妇联和广东工业大学三下乡团队,组织返乡大学生及三下乡团队大学生到刑事审判庭旁听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通过真实的案例,现场揭露诈骗手段,为大学生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反诈防骗能力。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杨某某、罗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罗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进行支付结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审判长按照庭审程序要求,有序推进各审理环节。被告人杨某某、罗某当场认罪认罚,并表示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认真聆听,近距离感受庭审庄严、司法威严。
庭审结束后,刑庭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近距离互动交流,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了该案例的深刻含义,同时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并详细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特点,并提醒大家: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做到“三不一及时”,不轻信他人、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遇到疑似诈骗情况时要及时报警,最大程度的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并组织同学们在“全民反诈签名墙”上签名。
参加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的普法,让他们深切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下一步,靖州法院将充分延伸审判职能,继续加强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零距离”送上“法治大餐”,增强广大群众防骗、识骗、反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