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近日,洪江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和解作用,顺利执结一批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助力被执行企业渡难关。
据悉,蒋某、肖某、李某、尹某等人因商品房延期无法按时办理不动产权证,遂将怀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洪江区法院,要求该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资金周转困难,但表示愿意以某小区的车位作价抵偿,不过该方案被各申请人拒绝。考虑到被执行人当前的困难,若查封资产将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执行和解的方式处理本案,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磋商。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各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通过处置被执行人的一个门面来偿还各申请人的违约金,不影响被执行人其他资产,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该案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赢取了正常生产经营的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洪江区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执行案件,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