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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法院:“三度”执行,柔性执法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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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东吾 丁文斐 王媛 瞿赞锋  发布时间:2023-05-27 09:54:39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谢谢你们了,这么快就帮我们把100万全要回来了,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洪江区法院诉服大厅里,某劳务公司负责人丁某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有官司纠纷我们不怕,就怕官司赢了后拿不到钱,钱拿到了,我们的信心也足了”。

申请执行人某劳务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洪江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案件承办法官考虑两当事人均为企业,为保障两企业正常运营,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的影响,采取柔性执法,积极组织双方协调处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不到一个月,被执行人便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近年来,洪江区法院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最优涉企案件执行方式,采取加快执行速度、强化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温度的“三度”执行工作法,统筹保障涉案企业发展和执法公平正义,通过畅通执行绿色通道,科学研判涉案企业经营状况,严格区分经营困难和“老赖”界限,审慎、用活执行手段,强化执行和解运用等措施,狠抓涉企案件执行管理,2022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企案件139件,执行到位标的2942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全面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

 

来源:洪江法院
责任编辑: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