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芷江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原告杭州某建筑设计公司给被告芷江某置业公司出具发票后,被告在15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设计费20万元,如逾期未付,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2月初,上海某建筑公司杭州分公司与被告芷江某置业公司,就某设计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按合同约定,被告应自2021年11月8日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即同月15日)支付全款25%的设计费423320.98元,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设计费的支付。2022年8月1日,上海某建筑公司杭州分公司将其对被告的债权转让给本案原告杭州某建筑设计公司,并将债权转让事宜及时通知了被告。原告向被告多次讨要设计费无果后,遂将被告诉至芷江法院。在本案中,承办法官精准把脉双方的症结,从合作初衷切入,讲清法理、叙述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芷江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妥善调解矛盾,努力以最佳的方案、最快的时间、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好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五大环境”持续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