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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法院:案外人非法占有案款,执行法官巧执行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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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健 胡国平  发布时间:2023-04-18 10:33:32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帮我拿到了赔偿款,如果没有你们,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2023年4月1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杨某香一边将锦旗递给执行法官,一边激动地说道。事件缘由还得从4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丈夫身故获赔偿2019年7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杨某香的丈夫唐某生在湖南某建筑公司务工时,因一起交通事故死亡。2022年6月6日,芷江法院受理执行杨某香、杨某凤(唐某生之母)与湖南某建筑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湖南某建筑公司需向杨某香和杨某凤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818170元,但被执行人湖南某建筑公司并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母子私领赔偿款。2022年8月2日,案外人唐某平(杨某凤之子)携已经84岁高龄的杨某凤和案外人唐某钰(杨某凤之孙)二人,在既未告知法院,也未提醒杨某香的情况下,私自前往被执行人湖南某建筑公司索赔。在唐某平一行人的威逼利诱下,该建筑公司迫于压力和为了尽早解决这个麻烦,便于同年8月3日将818170元赔偿款分两次转入杨某凤个人账户。随后,杨某凤一行人将赔偿款全部取出,但并未按比例给付杨某香。

执行受阻陷僵局。很快,杨某香在得知此事后迅速告诉了执行法官,并要求法官从杨某凤、唐某平和唐某钰处追回属于自己的赔偿款。执行法官于是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始调查取证。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要求杨某凤及其儿子、孙子将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赔偿款按比例分配给杨某香,但杨某凤等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特别是案外人唐某平、唐某钰两人更是以84岁高龄的杨某凤为“挡箭牌”,给执行法官设置障碍,处处从中作梗,以达到私吞赔偿款的目的,态度十分恶劣,案件陷入僵局。

妨害执行被拘留。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杨某香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从借杨某凤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的案外人唐某平、唐某钰处寻找突破口,只要打开这个突破口,赔偿款自然会“浮出水面”。执行法官根据线索,立即增派人手开始布控,为确保行动成功,执行法官还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了支援。经过数日蹲守,唐某平、唐某钰行踪于某日晚上9点多暴露在执行法官视线里。见到执行法官时,唐某平、唐某钰仍然表示此案与己无关,并拒不配合执行,态度极其嚣张。经警告无效,鉴于二人严重妨害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二人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赔偿款项终到位。拘留期间,冷静下来的唐某平、唐某钰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应该故意设置障碍妨害法院执行,而且表示愿意说服家人将藏匿的赔偿款按比例分配。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在结算完有关费用及其他开支后,杨某香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25万元,此案也得以执行完毕。再后来,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来源:芷江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