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怀化中院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分享到:
作者:周纯华  发布时间:2023-04-04 18:00:03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4月4日,怀化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左牧主持并讲话,院领导进行学习讨论交流发言。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坚持更高站位对标看齐。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明确重点内容学深悟透。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的一系列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要锚定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掌握运用,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强化成果转化指导实践。坚持学以致用、身体力行,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法院事业发展上,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要大兴调查研究,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勇挑重担。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准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健全长效机制,与开展“四大行动”、实施“四大工程”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怀化法院工作现代化。


 

来源:中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