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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拒不腾房 司法拘留促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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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媛、丁文斐、瞿赞锋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4:56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洪江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腾房案件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搬离义务,法院上门强制执行,发出处罚决定书,成功让被执行人由拒绝转为配合,主动搬离了涉案厂房,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

申请执行人洪江市某陶瓷公司与被执行人洪江区某加工厂、米某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被执行人米某喜腾退位于洪江鱼梁湾处的租赁厂房,并支付租金。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洪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米某喜与申请执行人持续有业务往来双方约定用货款抵付厂房租金,具体金额还未清算,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要求其限期搬离并返还厂房,并前往涉案厂房张贴搬迁公告,被执行人置若罔闻。随后,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米某喜做其思想工作,但米某喜始终强硬拒不执行决定依法对涉案厂房予以强制清场。

为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团队制定了清场方案公告清场日期,前往涉案厂房张贴了限期领取财物通知书,并向被执行人手机发送短信告知上述事项但直至强制清场前,被执行人仍未主动搬离。鉴于被执行人米某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洪江区法院依法对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米某喜看到法院“动真格”了,这才慌了神。心想到时不仅厂房的事解决不了,还把自己搭进去了。于是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配合腾房,并及时清空厂房办理交接。执行法官考虑到米某喜主动腾房,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且事后认错态度好,遂对米某喜改做了教育处理。

至此,此次执行清场圆满结束。申请执行人则不停地对执行团队说感谢,连连称赞法院法官有魄力、敢作为!并赠送“利剑出鞘,司法为民”锦旗一面。下一步,洪江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洪江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