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我还钱,我还钱,不要拘留我,可以吧……”近日,正当芷江法院执行干警要对被执行人邓某英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邓某英最终答应履行法律义务。
原来,2022年4月时,邓某英因一起民间借贷案,被芷江法院依法判决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健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后,邓某英并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某健在多次讨要欠款无果后,向芷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对邓某英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进行了查询,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邓某英本人也常年在外务工,行踪不定,执行陷入困境。后根据申请方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辗转找到了邓某英。在执行干警与邓某英谈话时,其多次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经多次督促无果,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再后来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邓某英当天还款3000元,今后每月还款1500元,直至还清本金及利息。
执行法官提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每名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否则,不仅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和面临司法拘留,还可能会因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锒铛入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