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感谢靖州法院!感谢法官!保护了我们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了浓浓的公平与正义。”当事人一边道谢一边将两面锦旗送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芳和坳上人民法庭法官胡敦德手中。
原告陈某翔系被告某燃气公司职员,2019年8月,原告陈某翔在工作中被烧伤后,与某燃气公司就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费等问题产生矛盾引发诉争,先后经过两次仲裁三次诉讼。靖州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了支持原告陈某翔诉讼请求的判决。原告陈某翔在收到相关判决时,热泪盈眶,激动不已。
近年来,靖州法院畅通维权渠道,提升裁判精准水平,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司法实践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誓言。下一步,靖州法院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提升办案能力,依法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