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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法院:外出务工无踪迹 返乡过年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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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林枫  发布时间:2023-01-20 11:51:44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彭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腊月二十六悄悄回家过个年,就被带到法院了……

案件简介

20181025,原告王某、边某诉被告杨某、吴某、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新晃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因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王某、边某于201972日向新晃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彭某自事故发生后就一直外出务工,多年未返回家中,立案后,执行法官穷尽一切调查手段,都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遂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117日,新晃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反映的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彭某悄悄回家过年的信息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将被执行人车辆扣押,并将其传唤至法院。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最终被执行人彭某在其家属的帮助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支付115 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标的。2023118日,被执行人彭某来到法院将115 000元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法院依法解除对彭某车辆的扣押。至此,执行法官仅用两天时间将这起拖欠了四年多的赔偿款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现场核对执行款(照片1.2)

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照片3.4)

新晃法院把握被执行人返乡过年有利时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交通事故人生损害赔偿等案件果断采取执行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全力以赴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站好春节前的最后一班岗。

 
来源:新晃法院
责任编辑:向奕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