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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法院:因案施策巧办案 “以猪抵债”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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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荣东  发布时间:2022-12-08 17:11:37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通过采用以猪抵债的方式低成本、高效率地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申请执行人杨某田与被执行人黄某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支付部分利息后再无偿还能力,新晃法院2017年5月15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近日杨某田发现黄某福在该县晃州镇长乐坪村养有10余头猪,遂向新晃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走访,查实黄某福养有母猪10头,成年猪3头,猪崽5头核实情况后,经过分析研判,执行干警认为,通过以猪抵债的方式,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执行干警耐心地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督促其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猪抵债的方案,并达成执行和解。12月6日,新晃法院组织人员到现场对生猪进行交付,至此,该起长达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完毕

下一步,新晃法院将积极拓宽执行方式,转变执行思路,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来源:新晃法院
责任编辑:向奕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