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11月29日,芷江法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院长朱湘辉主持并领学,党组成员、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朱湘辉领首先学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五、六、七、八个专题等政治理论知识。随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凡青领学《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下卷)第四编第11章、结束语(第643页—771页)、《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知》。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阔围绕“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论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党总支副书记滕亚卓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党员的义务”的内容,结合抓好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作交流发言。
会上,朱湘辉还就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司法绩效等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