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非法采砂被行政处罚的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这是该院今年来受理的第一起涉汨罗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案件。
2021年12月,周某、刘某、朱某使用挖机在汨罗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采河段采挖砂石及泥土,并转运到其他地方。经汨罗市水利局立案调查,对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将毁损河道恢复原样,并罚款5000元至10000元不等。因三人没有及时履行处罚决定,汨罗市水利局遂向汨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依法准予执行。
下一步,汨罗法院将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汨罗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