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还专程上门来慰问我们,这可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啊!”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妻子十分激动地说道。在清廉法院文化浓厚的氛围下,靖州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0月20日,该院综合庭干警驱车前往渠阳镇林源村进行司法救助走访调查。
据悉,2021年9月申请人杨某某因与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导致两处十级伤残,劳动能力减弱,他的妻子又患有心脏病、风湿病等多种疾病,需常年服药。在法院宣判潘某某赔偿107 528.08元后,由于潘某某没有赔偿能力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经执行,除扣划执行1500元外,潘某某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受害人一家生活困难。了解情况后,为帮助申请人缓解家庭生活困境,靖州法院多次与乡政府、村委等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司法救助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这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让司法救助金流入困难家庭,温暖困难当事人的心。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靖州法院将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把申请救助人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并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救助工作发挥更大的效应,惠及更多的困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