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7月28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通道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在经营一农产品淘宝网店过程中,得知网上有人需要购买金毛狗蕨和福建观音座莲蕨,便于2020年3、4月份开始到通道县陇城镇东江村一带农户手中收购这两种野生蕨类进行培育,并在其淘宝网店销售。共销售金毛狗蕨57单计136株,销售金额3151.5元,福建观音座莲蕨424单计471株,销售金额19169元。案发后,在杨某某家中及其房子附近共查处未出售的福建观音座莲蕨1408株(杯)、金毛狗蕨145株(杯)。经鉴定,金毛狗蕨、福建观音座莲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及福建观音座莲蕨,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某案发后主动归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减轻、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结合社区调查评估意见书,判处杨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侵害了公共利益,对本县域内野生资源造成了破坏,影响其物种的生存与种群更新延续,应承担恢复原状之责。故责令被告人杨某某将涉案金毛狗蕨145株及福建观音座莲蕨1408株种植回通道侗族自治县陇城镇东江村一带山场。
法官提醒,一花一木均有主,野生植物种类繁多,它们丰富着世界的“颜色”,亦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请务必树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一起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