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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法院集中宣判19起毒品犯罪案件29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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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奕霖  发布时间:2022-06-23 17:12:36 打印 字号: | |

部分法院宣判现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师生代表旁听庭审

为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风气,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3日,怀化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会同法院、麻阳法院、溆浦法院、芷江法院、辰溪法院、鹤城法院、洪江市法院、通道法院、新晃法院及沅陵法院参加集中宣判,一审共宣判毒品犯罪案件19件,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师生代表受邀旁听庭审。

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一案,经会同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21年7月,吸毒人员张某某微信联系被告人杨某购买20克毒品海洛因,并谈好价格为每克800元,张某某微信转账共计16000元至被告人杨某银行卡账户。之后被告人杨某和张某某在怀化某酒店门口见面,被告人杨某将19克毒品海洛因交给张某某,并通过微信转账退还张某某1000元。因被告人杨某曾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毒品罪之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结合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会同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禁毒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遏制、减少直至最终消除毒品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今年以来,怀化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8件294人,开展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传活动42次,通报典型案件8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怀化两级法院将继续围绕禁毒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来源:怀化中院
责任编辑:向奕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