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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中院党组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等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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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纯华  发布时间:2022-06-16 08:42:27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6月15日下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暨案例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和案例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院长李知文主持并讲话。在家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就学习贯彻具体意见进行交流发言。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田立文院长在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暨案例工作推进会的讲话,政治站位高、思想深刻、内容丰富,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为全市法院进一步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和破产案件审理、司法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和案例工作等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和践行司法改革宏伟蓝图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坚持“善意执行”,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规范化,开展破产积案专项清理,深化破产协调联动机制,畅通“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有效发挥破产救治功能。要用好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认真开展民营企业“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引导企业防范经营风险。

会议强调,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全市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和案例指导工作。要将审级职能定位与诉源治理等工作相结合,注重案件繁简分流,充分运用提级管辖,实现上下级法院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作用,完善案例工作机制,聚焦怀化法院实际,加强对全市法院典型案例和调研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推动案例、调研工作发展的整体合力。

 
来源:怀化中院
责任编辑:向奕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