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法官,我已经履行完法院生效判决书中的义务,请把我从失信人员名单中予以屏蔽和解除对我的高消费限制”,这是一件普通执行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因受信用惩戒,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向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讲的最多的一句话。
因不少执行案件的失信者,受到信用惩戒和限制高消费,从“拒不还、不露面、不联系”变成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自2022年以来,共有6名被失信人员,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做出还款计划,涉及金额32余万元。近年来,会同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律和司法手段,竭力为自愿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让曾经的失信者过而能改,残缺的信用恢复如初。同时积极引导50余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信用承诺书》500余份,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法官提示: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文所确定的义务并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已如实详细报告其财产及收入情况;积极配合法官调查和处置其财产及收入;严格遵守限制消费令;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可行的后续履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