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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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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文莉、彭涛  发布时间:2022-04-22 10:23:33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4月18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用法治力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鱼市法庭干警在前往鱼市镇前锋联合村送达应诉材料过程中偶遇村干部反映该村公租房内有一10岁小女孩独自居住,且无成年亲属照顾。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庭干警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女孩名叫小花(化名),目前在该镇读小学五年级,爷爷已过世多年,奶奶患有精神疾病,哥哥在县城读初中,父母系该院几年前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其父母离婚后,母亲改嫁,父亲在海南务工,因此平时基本上都是小花一人独自居住,日常经济来源仅仅只有父亲每日微信转账的10元不等费用。据驻村工作队回忆,今年3月有一次在劝学走访过程中发现房内无人应答,因担心小孩可能有危险,还向该镇派出所报警求助过。

了解清楚后,鱼市法庭法官认为小花属于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长期独自一人居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日常所需的学习费用及衣食住行也难以保障。对此,鱼市法庭将完整情况汇报党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该院于4月18日向鱼市镇人民政府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及提供针对性服务,并引导他们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据后续跟踪了解,小女孩所在学校已采取措施,并形成专人专班对孩子进行动态追踪,同时孩子的父亲也表示在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上会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直以来,新晃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成立少年法庭、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把责任压实在肩,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新晃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