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谢谢杨警官,没有您尽心尽责为我执行,我恐怕还在为我的案子劳心。为表达我的谢意,这两面锦旗务必请您和法院收下”。在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这天早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任职仅半年的司法警察杨紫薇欣喜地获得了她第一次人民警察节的特别“礼物”。
原来,2021年10月20日,在深圳创业的长沙人黄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配给了在该院执行局的司法警察杨紫薇手中。杨警官经过多方沟通、走访和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熊某某是一废旧回收站的负责人,其为挽救回收站的生存,先后向申请人黄某借钱32万余元。由于回收站经营状况一直不见起色,黄某便起诉要求熊某某偿还借款。法院判决后,由于熊某某无法凑齐足够资金偿还债务。黄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杨警官多次与身处外地的申请人电话沟通,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了解情况,在综合双方实际情况和现实困难后,杨警官提出以物抵债的方案,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的损失。在杨警官耐心沟通和释法说理下,双方终于冰释前嫌,并就执行方案达成一致意见。1月7日这天,执行干警陪同从外地赶来的申请人现场查看设备情况,并全程监督设备拆除、吊运,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