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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法院:罔顾救命恩情,一被执行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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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健、李颜馨  发布时间:2021-12-03 15:27:56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12月1日,被执行人李某林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芷江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15日的司法拘留。

案情还原:2018年12月20日,被执行人李某林与龙某友、张某珍二人口头约定,由自己为二人挖井,并约定了工资。后已故李某碑在李某林的邀约下,与其一起为龙某友、张某珍挖井,工资则由李某碑、李某林二人平分。两天后,李某林为查看井内出水情况,便吊着绳索下到井内查看,在下至井内约六米时,突感呼吸困难,遂大声呼喊井外的李某碑立即用绳子将他拉出井外,就在快要到达井口时,李某林不慎掉入井底并因缺氧而昏迷。危难之际,在井外的李某碑迅速下井对李某林进行施救,李某碑用绳子绑好李某林,在村民的帮助下李某林被拉出井外。但不幸的是,救人后的李某碑自己却因井内缺氧窒息而死。之后龙某友、张某珍向李某碑的家属雷某兰等人支付了30000元丧葬费,但三方就具体赔偿事宜始终未达成协议。于是雷某兰等人将龙某友、张某珍、李某林三人一并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龙某友、张某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某碑的家属雷某兰等人给付34363.3元(已付30000元)。李某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雷某兰171816.5元。原告雷某兰等人因不服判决,遂上诉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龙某友、张某珍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但李某林一直未履行。雷某兰等人在多次讨要赔偿款无果后,遂向芷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申请方雷某兰等人也做出让步,表示只需要李某林赔偿50000元即可,但即便如此,李某林仍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和多次提醒,李某林始终保持着沉默,既不说明情况,也不履行法律义务。于是,执行法官便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再后来,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法官说法:本案被执行人李某林,面对救命恩人的舍命相救,居然如此熟视无睹。面对逝者家属的多次让步,居然如此铁石心肠。面对执行法官的苦心劝导,居然如此置若罔闻。但愿这15天的“铁窗生涯”能给李某林一次深刻的教训:人,不可以忘恩负义。

 


 
来源:芷江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