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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被告异地服刑  网络法庭助力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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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繁颂  发布时间:2021-11-17 10:10:55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近日,靖州法院江东法庭通过网络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起诉异地服刑被告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陆与被告吴某相识结婚后,被告因故意伤害原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现关押于浙江省监狱。2021年11月,原告以被告对其实施故意伤害,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任何感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且湖南到浙江路途遥远,为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储永东决定使用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与监狱方面积极协调,就开庭时间、出庭人员等细节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正式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法庭经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来,靖州法院坚持便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此次运用网络法庭审理案件,确保了疫情防控与纠纷调解两不误,真正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了实处!


 

 
来源:靖州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