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新晃法院:法庭开到家门前 赡养纠纷终调解
分享到:
作者:蒲文莉  发布时间:2021-08-30 15:35:18 打印 字号: | |

承办法官实地走访调查

村民旁听庭审

调解现场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怀化法院网讯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了一件大事,麻烦你们了!”8月26日,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现场,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钟某某不停地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钟某某育有三个儿子,2020年,他与三个儿子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了有关赡养的调解协议。然而协议签订后,他的儿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如期支付钟某某生活费,也未给其提供符合生活条件的住处。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钟某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案件虽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但没彻底解决,当地群众对此事颇为关注。考虑到是赡养纠纷,案件的处理不仅要解决履行法律义务问题,还要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便决定将法庭搬至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寨——鱼市镇大坝河村。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从法、理、情的角度释法说理,释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要在生活和精神上对老人予关怀。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中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