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法院宣判现场
溆浦法院宣判现场
中方法院宣判现场
麻阳法院宣判现场
洪江法院宣判现场
通道法院宣判现场
怀化法院网讯 为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8月30日,怀化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鹤城法院、溆浦法院、通道法院、中方法院、麻阳法院及洪江法院参加集中宣判,一审共宣判毒品犯罪案件9件,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因疫情影响,部分法院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宣判。
被告人江某菊贩卖毒品一案,经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1日,被告人江某菊先后2次在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其居所附近向吸毒人员邹某华贩卖毒品海洛因。当日11时许,邹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在公安民警的安排下电话联系江某菊购买毒品海洛因。当日13时许,江某菊到达怀化市鹤城区万里驾校附近准备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江某菊随身携带的0.99克毒品海洛因被当场搜缴。后公安民警从江某菊的住所查获毒品海洛因11.47克。鹤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江某菊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6件68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共214人,组织毒品犯罪案件中宣判活动3次,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怀化法院将继续围绕禁毒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