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怀化法院网讯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8月20日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知文担任审判长,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出庭履行职务。
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2018年3月至8月,汤某群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非法开采砂石,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汤某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一审宣判后,汤某群不服,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围绕上诉人汤某群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规范严谨。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近年来,怀化两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审理涉环资类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办案过程中示范引领作用,对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庭审后李知文表示,怀化两级法院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利剑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大气、水域、土壤、山林等污染和破坏案件的审理力度,推进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怀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