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中方法院快审快结25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
分享到:
作者:李晓露  发布时间:2021-08-11 16:45:09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中方县法院快速高效审结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判决10案,调解15案,涉案金额29万元。

2016年12月,湖南省某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承包了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地质灾害、易地扶贫、整体搬迁项目,并任命潘某山为施工现场负责人。潘某山聘请伍某佑负责项目具体施工,并代表二建公司与解某文签订了承包合同,将劳务施工分包给解某文。2017年9月起,解某文陆续雇佣佘某富等25人进场从事外墙装修、盖瓦等工作。2019年11月项目竣工,但工资却迟迟不付清,25名农民工数次自主讨薪、求助有关部门调解未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6月初,佘某富等25人陆续将二建公司、潘某山、伍某佑、解某文诉至法院。

受案后,中方县法院立即启用涉农案件绿色通道,迅速立案、分案,并决定由院领导亲自包案组织精干力量快审。经查明,被告解某文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被告二建公司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被告潘某山、伍某佑行使的是职务行为,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仅用22天,该院依法判决解某文支付原告佘某富等10人劳动报酬共计16万元。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加高效、便捷化解纠纷,该院分管副院长亲自带队奔赴长沙,向被告二建公司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阐述相关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以及长时间诉讼带来的诉累,经过沟通协调,最终剩余15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金额共计13万元。至此,25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得以圆满审结。

近年来,中方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着力审结、执结了一大批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方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