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常言道安居方能乐业,“住有所居”是广大人民的殷切期盼。8月4日,靖州法院干警前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群众发放了不动产产权证书,业主们办证的“最后一公里”终于在该院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接续发力下全部跑完。
罗某、黄某等25名业主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罗某、黄某等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及相关契税、办证费用,并按约定办理了房屋按揭手续,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权属证书,经多次协商均无结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靖州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涉案小区业主因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等待办证的心情十分焦急,遂于 6月30日安排速裁庭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并联合靖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集中办公,加班加点制作民事调解书。案件生效后,25名业主随即向该院申请执行。考虑业主们办证的迫切心情,靖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案情,明确责任人,抽调骨干干警,在执行立案3天之内,便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帮助25名业主拿到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拿到不动产证书的业主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心里悬着的石头也落了地,纷纷对靖州法院依法保障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解决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问题表示感谢,并称赞靖州法院的法官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好法官。下一步,靖州法院将继续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理念,高效妥善处理涉民生群体性案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